论国际侵权关系的适当法体系
摘要:莫里斯最早注意到了侵权法律适用的“适当性”问题,但他认为侵权适当法就是与侵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则是以偏概全、舍本逐末。国际侵权关系适当法,应当包括由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法院地法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其他现代灵活方法等组成的法律适用原则体系和国际侵权关系统一私法两个方面内容,它们共同构成国际侵权关系的适当法体系,或称“适当论架构下的国际侵权关系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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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社会科学战线 2013 (10), p.168-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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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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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摘要:莫里斯最早注意到了侵权法律适用的“适当性”问题,但他认为侵权适当法就是与侵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则是以偏概全、舍本逐末。国际侵权关系适当法,应当包括由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法院地法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其他现代灵活方法等组成的法律适用原则体系和国际侵权关系统一私法两个方面内容,它们共同构成国际侵权关系的适当法体系,或称“适当论架构下的国际侵权关系法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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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0257-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