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试行行长负责制效应的初析
(一) 试行行长负责制是工商银行企业化改革的重大突破,其核心是实行行长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职工的招聘、选聘制,目的是为了确立行长在全行的中心地位,调动全行的经营积极性,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最佳结合。那么,工商银行基层行试行行长负责制一年来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笔者认为其正效应微微,突出地存在着“三差”: (一) 群众参与意识差。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银行的改革和建设需要全行干部职工的自觉和自动参与。但目前基层行处的大多数职工对行长负责制的关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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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浙江金融 1990 (6), p.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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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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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一) 试行行长负责制是工商银行企业化改革的重大突破,其核心是实行行长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职工的招聘、选聘制,目的是为了确立行长在全行的中心地位,调动全行的经营积极性,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最佳结合。那么,工商银行基层行试行行长负责制一年来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笔者认为其正效应微微,突出地存在着“三差”: (一) 群众参与意识差。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银行的改革和建设需要全行干部职工的自觉和自动参与。但目前基层行处的大多数职工对行长负责制的关心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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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5-0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