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的性质和效力

婚约作为人类社会中一项法律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可追溯到西周。由于立法者对婚约的误读,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婚约作出立法规定,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婚约仍然大量存在,并呈现出不同于古代婚约的许多新特征。就婚约性质而言,婚约是具有一定效果意思的表示行为,具有伦理性的特点,宜归为亲属法上的契约;就婚约的效力特征来说,基于对自由价值的保护,婚约作为一种亲属法上的契约,其权能受到限制,不得基于婚约提起缔结婚姻的诉讼或者缔结婚姻的判决不予执行,无强制力,因此,是类似自然债务的不完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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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Vol.10 (3), p.58-60
1. Verfasser: 吕永超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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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Voll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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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婚约作为人类社会中一项法律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可追溯到西周。由于立法者对婚约的误读,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婚约作出立法规定,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婚约仍然大量存在,并呈现出不同于古代婚约的许多新特征。就婚约性质而言,婚约是具有一定效果意思的表示行为,具有伦理性的特点,宜归为亲属法上的契约;就婚约的效力特征来说,基于对自由价值的保护,婚约作为一种亲属法上的契约,其权能受到限制,不得基于婚约提起缔结婚姻的诉讼或者缔结婚姻的判决不予执行,无强制力,因此,是类似自然债务的不完全债权。
ISSN:1672-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