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在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中,卓有成效的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三种排污权交易,即3个灵活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排污权交易和清洁发展机制(CDM)。自从2005年欧盟试行碳排放交易以来,三种温室气体减排机制的实施,有利地促进了碳交易及碳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因素制约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碳信息披露的不透明、不完善。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规范、透明的信息,没有可比性的信息,市场资源就无法实现有效的配置。因此,界定社会需要企业披露的碳信息,确定应以何种方式披露哪些项目,成为发展碳交易市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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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商业会计 2011 (14), p.58-59
1. Verfasser: 穆利萍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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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在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中,卓有成效的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三种排污权交易,即3个灵活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排污权交易和清洁发展机制(CDM)。自从2005年欧盟试行碳排放交易以来,三种温室气体减排机制的实施,有利地促进了碳交易及碳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因素制约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碳信息披露的不透明、不完善。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规范、透明的信息,没有可比性的信息,市场资源就无法实现有效的配置。因此,界定社会需要企业披露的碳信息,确定应以何种方式披露哪些项目,成为发展碳交易市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ISSN:1002-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