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农村经济联合体的调查

<正> 黑龙江省林甸县农村在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多种经营的开展,出现了一批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3月末统计,全县有各种类型的经济联合体340个,有1438户参加,占全县总农户的4.2%。一、经济联合体产生的必然性。所谓经济联合体是农民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联合经营的一种合作经济。经济联合体的出现,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必然趋势。第一,实行包干到户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产品的商品率有了很大提高,农良的收入大大增加,许多农民除解决温饱问题外,手中还有一些闲散资金。据1984年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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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经济问题探索 1985 (10), p.47-49
1. Verfasser: 钟庆芳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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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正> 黑龙江省林甸县农村在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多种经营的开展,出现了一批经济联合体。到1985年3月末统计,全县有各种类型的经济联合体340个,有1438户参加,占全县总农户的4.2%。一、经济联合体产生的必然性。所谓经济联合体是农民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联合经营的一种合作经济。经济联合体的出现,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必然趋势。第一,实行包干到户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产品的商品率有了很大提高,农良的收入大大增加,许多农民除解决温饱问题外,手中还有一些闲散资金。据1984年全县
ISSN:1006-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