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新探——《法国民法典》和系统方法给我们的启示
<正>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究竟是什么?从三十年代起,苏联就开始了对此问题的探讨,至今已过去了半个世纪。但这一问题至今似乎仍然是个谜。本文拟从新的角度对此作些探讨,以就教于法学界的同志们。一人们一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部门是以《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为其诞生的标志。西方学者把它的出现看作是自然法学派的一项巨大成就,是“若干世纪以来各大学所维护的观念与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当然归宿”。这其实只是对表面现象的认识。...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法学评论 1987 (3), p.19-24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正>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究竟是什么?从三十年代起,苏联就开始了对此问题的探讨,至今已过去了半个世纪。但这一问题至今似乎仍然是个谜。本文拟从新的角度对此作些探讨,以就教于法学界的同志们。一人们一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部门是以《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为其诞生的标志。西方学者把它的出现看作是自然法学派的一项巨大成就,是“若干世纪以来各大学所维护的观念与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的当然归宿”。这其实只是对表面现象的认识。 |
---|---|
ISSN: | 1004-1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