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彩的字迹
<正>编辑同志; 读了贵刊1988年第2期晓河《关于艺术中的时间问题》一文后,过了几个月我又在《外国文学评论》1988年第2期看到同一署名的《关于艺术时间研究的思考》一文,标题虽略有不同,但内容却完全一样。无独有偶,贵刊1988年第3期发了邓友平《论产业相关律》一文后,不久,我又在《中南财经大学学报》同年第3期上看到同一署名同样标题同样内容的文章。可见,这均属一稿两投者的“杰作”是确定无疑的了。同样的现象,其他刊物也不时出现。也许,对那些习惯于一稿两投的先生们来说,由于能轻而易举地多获取一份稿酬而暗暗沾沾自喜,但是广大读者却认为这是一种不义之财,是应当受到谴责的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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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河北学刊 1988 (5), p.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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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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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正>编辑同志; 读了贵刊1988年第2期晓河《关于艺术中的时间问题》一文后,过了几个月我又在《外国文学评论》1988年第2期看到同一署名的《关于艺术时间研究的思考》一文,标题虽略有不同,但内容却完全一样。无独有偶,贵刊1988年第3期发了邓友平《论产业相关律》一文后,不久,我又在《中南财经大学学报》同年第3期上看到同一署名同样标题同样内容的文章。可见,这均属一稿两投者的“杰作”是确定无疑的了。同样的现象,其他刊物也不时出现。也许,对那些习惯于一稿两投的先生们来说,由于能轻而易举地多获取一份稿酬而暗暗沾沾自喜,但是广大读者却认为这是一种不义之财,是应当受到谴责的卑劣行径。 一篇文稿在一个时间跨度内只能投给一家杂志发表,这是目前国内外所有撰稿人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也是人所共知的。而少数撰稿人无视这个规范,搞一稿两投或多投,浪费杂志的版面,浪费读者的时间,这实在是缺少文德的一种表现。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在光明正大的刊物上不再出现这种不光彩的字迹,除了杂志社自身需要对采用与否的稿件及时通知作者以免发生阴错阳差外,我建议:①对一稿两投者,有关杂志社应扣发其稿费,如稿费已经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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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3-7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