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价格问题刍议

<正> 经济体制改革后,过去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预定、建造并以承发包方式生产的建筑产品,逐步转变为可以由建筑企业预先生产、自由销售、所有权可以转移的商品。它和其他产品一样进入了市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买卖、自由定购、自由议价。建筑产品的商品化首先触及到价格问题,价格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建筑产品的命运。因此有必要对建筑产品的价格问题进行讨论。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由五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直接费”,也就是直接转移于产品的物化劳动、活劳动。包括:材料...

Ausführliche Beschreibung

Gespeichert in:
Bibliographische Detailangaben
Veröffentlicht in:宁夏社会科学 1986 (3), p.50-51
1. Verfasser: 杨锐吉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Schlagworte:
Online-Zugang:Volltext
Tags: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正> 经济体制改革后,过去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预定、建造并以承发包方式生产的建筑产品,逐步转变为可以由建筑企业预先生产、自由销售、所有权可以转移的商品。它和其他产品一样进入了市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买卖、自由定购、自由议价。建筑产品的商品化首先触及到价格问题,价格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建筑产品的命运。因此有必要对建筑产品的价格问题进行讨论。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由五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直接费”,也就是直接转移于产品的物化劳动、活劳动。包括:材料
ISSN:1002-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