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品价格问题刍议
<正> 经济体制改革后,过去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预定、建造并以承发包方式生产的建筑产品,逐步转变为可以由建筑企业预先生产、自由销售、所有权可以转移的商品。它和其他产品一样进入了市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买卖、自由定购、自由议价。建筑产品的商品化首先触及到价格问题,价格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建筑产品的命运。因此有必要对建筑产品的价格问题进行讨论。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由五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直接费”,也就是直接转移于产品的物化劳动、活劳动。包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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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宁夏社会科学 1986 (3), p.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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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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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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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正> 经济体制改革后,过去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预定、建造并以承发包方式生产的建筑产品,逐步转变为可以由建筑企业预先生产、自由销售、所有权可以转移的商品。它和其他产品一样进入了市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买卖、自由定购、自由议价。建筑产品的商品化首先触及到价格问题,价格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建筑产品的命运。因此有必要对建筑产品的价格问题进行讨论。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产品价格由五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直接费”,也就是直接转移于产品的物化劳动、活劳动。包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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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2-0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