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公民行为:公务员管理的新视角
传统的公务员管理侧重于公务员的“职责内”行为管理,定岗定编、定员定责、绩效考核等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公务员的“职责内”行为进行的。但Katz和Kahn指出,任何组织系统的设计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不可能将职责界定得绝对清晰。尤其在公共行政中,责任的确定历来都表现出极其模糊的性质,片面强调“职责内”行为管理,反而会弱化公务员的内在动机,出现一些本应属于他承担的责任,他却往往推托说“制度或体制没有这样的规定”的现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官僚主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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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Cai zheng yan jiu 2010 (1), p.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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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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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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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传统的公务员管理侧重于公务员的“职责内”行为管理,定岗定编、定员定责、绩效考核等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公务员的“职责内”行为进行的。但Katz和Kahn指出,任何组织系统的设计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不可能将职责界定得绝对清晰。尤其在公共行政中,责任的确定历来都表现出极其模糊的性质,片面强调“职责内”行为管理,反而会弱化公务员的内在动机,出现一些本应属于他承担的责任,他却往往推托说“制度或体制没有这样的规定”的现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官僚主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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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3-2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