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权的公法保障(一)
公民环境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环境权的保护和救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环境权保障的民法层面来看,就是要制定“绿色民法典”,即利用物权法原理解决自然资源立法问题;从宪法的国际层面来看,目前世界各国的环境权立法已经呈现出宪法化、公民权化和具体化的趋势。我国宪法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而且存在着宪法诉讼或违宪审查制度的缺憾,现有的《环境保护法》也早已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亟需制定一部完整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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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Vol.16 (1), p.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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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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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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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公民环境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环境权的保护和救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环境权保障的民法层面来看,就是要制定“绿色民法典”,即利用物权法原理解决自然资源立法问题;从宪法的国际层面来看,目前世界各国的环境权立法已经呈现出宪法化、公民权化和具体化的趋势。我国宪法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而且存在着宪法诉讼或违宪审查制度的缺憾,现有的《环境保护法》也早已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亟需制定一部完整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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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672-0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