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制度在夫妻忠诚协议中的参照适用

情事变更制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被正式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中。一般的合同均能参照适用情事变更制度自无疑问,但关于婚姻相关的财产协议能否根据情势变更制度进行适当调整这一问题,则需探寻适用空间。因客观环境的巨大变化对当事人达成的相对公平的忠诚协议提出了挑战,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大,协议的均衡性被严重打破,基于个案的公平正义,如何变更或撤销,在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领域及理论界均缺失参照规则,本文通过寻找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情势变更原则的判例,围绕夫妻忠诚协议展开类型化的分析,从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多角度探寻依据公平原则在夫妻忠诚协议中适用势变更制度的基本构造和逻辑路径的多种可能性和...

Ausführliche Beschreibung

Gespeichert in:
Bibliographische Detailangaben
Veröffentlicht in:文化学刊 2024-03 (3), p.175-178
1. Verfasser: 康晓燕
Format: Artikel
Sprache:chi
Online-Zugang:Volltext
Tags: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Beschreibung
Zusammenfassung:情事变更制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被正式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中。一般的合同均能参照适用情事变更制度自无疑问,但关于婚姻相关的财产协议能否根据情势变更制度进行适当调整这一问题,则需探寻适用空间。因客观环境的巨大变化对当事人达成的相对公平的忠诚协议提出了挑战,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大,协议的均衡性被严重打破,基于个案的公平正义,如何变更或撤销,在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领域及理论界均缺失参照规则,本文通过寻找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情势变更原则的判例,围绕夫妻忠诚协议展开类型化的分析,从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多角度探寻依据公平原则在夫妻忠诚协议中适用势变更制度的基本构造和逻辑路径的多种可能性和合理性。
ISSN:1673-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