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研究的经验面向及其限度
法律的经验研究和规范研究不应当被视为相互对立的理论范式。传统的一阶经验面向是对法律实践的实然观察,对法律实际如何运行的事实描述,本质上是为了获得法律运行中的客观事实,从而对法律制度的运行状况有更充分的质性把握。基于经验解释的二阶经验面向通过对经验材料的归纳与总结来推动法律规范的应然设计和完善,它不再将注意力完全放在现实存在的现象与事实之上,而是需要运用经验解释的方法将经验化的实践反哺法律本身,从而助推法律规范更切合实践。作为一种理论范式的法律经验研究无法脱离法律研究的规范面向而独立存在,它对法治建设能够提出原创性的贡献,但其限度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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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江西社会科学 2022-09, Vol.42 (9), p.14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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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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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法律的经验研究和规范研究不应当被视为相互对立的理论范式。传统的一阶经验面向是对法律实践的实然观察,对法律实际如何运行的事实描述,本质上是为了获得法律运行中的客观事实,从而对法律制度的运行状况有更充分的质性把握。基于经验解释的二阶经验面向通过对经验材料的归纳与总结来推动法律规范的应然设计和完善,它不再将注意力完全放在现实存在的现象与事实之上,而是需要运用经验解释的方法将经验化的实践反哺法律本身,从而助推法律规范更切合实践。作为一种理论范式的法律经验研究无法脱离法律研究的规范面向而独立存在,它对法治建设能够提出原创性的贡献,但其限度也是显而易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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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4-518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