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作社社员资格制度界定与完善——基于博弈论和对新合作社法的思考
在合作社法新修订背景下,定义社员资格制度,通过比较选择开放社员制与封闭社员制,对中国合作社社员资格制度进行界定,并对新老社员博弈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合作社实行较为开放的社员资格制度,合作社可设置入社“一级门槛”增加社员的归属感和参与感,设置入社“二级门槛”可解决产权稀释问题。对于较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相对成熟的区域,可加设“二级门槛”;对于欠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处于不成熟阶段的区域,可降低“一级门槛”,不设“二级门槛”。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社员资格制度有助于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带动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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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19-02, Vol.18 (1), p.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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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ptverfasser: |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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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在合作社法新修订背景下,定义社员资格制度,通过比较选择开放社员制与封闭社员制,对中国合作社社员资格制度进行界定,并对新老社员博弈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中国的合作社实行较为开放的社员资格制度,合作社可设置入社“一级门槛”增加社员的归属感和参与感,设置入社“二级门槛”可解决产权稀释问题。对于较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相对成熟的区域,可加设“二级门槛”;对于欠发达地区或合作社发展处于不成熟阶段的区域,可降低“一级门槛”,不设“二级门槛”。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社员资格制度有助于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带动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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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2095-6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