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姓名隐私权的基本原则
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我国刑事被追诉者姓名隐私权之探讨》一文中写道,姓名具有隐私属性,在司法报道中对姓名所享有的隐私权该如何确定是一个不易解决而又应当明确的难题,这一难题可以由以下三个原则来判定:第一,未经合法申请或允许不得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因此,如果未经严格的申请与证明程序,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其他机关及个人提供身份信息查询服务,更不能私自传播查询中所知悉的他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Gespeichert in:
Veröffentlicht in: |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9 (3), p.127-127 |
---|---|
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Tags: |
Tag hinzufügen
Keine Tags, Fügen Sie den ersten Tag hinzu!
|
Zusammenfassung: | 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我国刑事被追诉者姓名隐私权之探讨》一文中写道,姓名具有隐私属性,在司法报道中对姓名所享有的隐私权该如何确定是一个不易解决而又应当明确的难题,这一难题可以由以下三个原则来判定:第一,未经合法申请或允许不得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因此,如果未经严格的申请与证明程序,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其他机关及个人提供身份信息查询服务,更不能私自传播查询中所知悉的他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
---|---|
ISSN: | 1008-0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