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支付中相关银行的民事责任
随着电子技术的日新月异,各商业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等新的电子支付业务不断推出,进入2014年,阿里巴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成为公众议论的热点之一。商业银行及部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诸多电子支付金融业务,扩展了公众使用金融支付交易的时间和地域界限,具有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的全新运作特点,使得银行在电子支付业务中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也呈现出与传统商业银行柜面业务诸多不同的特征。本文就电子支付业务中涉及到银行民事责任的相关事项作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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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现代金融 2014-07 (7), p.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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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Schlagworte: | |
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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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随着电子技术的日新月异,各商业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等新的电子支付业务不断推出,进入2014年,阿里巴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成为公众议论的热点之一。商业银行及部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诸多电子支付金融业务,扩展了公众使用金融支付交易的时间和地域界限,具有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柜面业务的全新运作特点,使得银行在电子支付业务中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也呈现出与传统商业银行柜面业务诸多不同的特征。本文就电子支付业务中涉及到银行民事责任的相关事项作一些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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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8-5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