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需要转换理念
目前,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正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批评。尽管如此,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进步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可以通过“质”与“量”两个方面的指标予以证成。不过,与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进步趋势相比,高等法学教育的理念却相对滞后,这是一个值得迫切关注的问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应当从精英定位的法学教育理念回归到社会服务定位的法学教育理念,这才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乃至中国法治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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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öffentlicht in: | Fa xue (Shanghai, China : 1982) China : 1982), 2009-11 (11), p.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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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erfasser: | |
Format: | Artikel |
Sprache: | c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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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Zugang: | Voll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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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ammenfassung: | 目前,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正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批评。尽管如此,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进步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可以通过“质”与“量”两个方面的指标予以证成。不过,与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进步趋势相比,高等法学教育的理念却相对滞后,这是一个值得迫切关注的问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应当从精英定位的法学教育理念回归到社会服务定位的法学教育理念,这才是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乃至中国法治的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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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0-4238 |